AAA重視政府投資、央企、大型、特大型企業集團資產與資本運營規律的研究,具有豐富的項目評估、咨詢實踐經驗。中聯青島公司領悟到政府與國企投資、并購重組、合資專業服務的精髓。在重大投資與重組服務實踐中,得到一些規律性的認識。結合我機構對基礎設施、公用事業相關的水務、燃氣、供電、交通、能源、教育、環保、軌道與地鐵、污水等部門國家法律、法規、地方規章、條例、辦法、規劃的熟悉和理解;現將我機構對PPP咨詢服務項目的理解闡述如下: 一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(PPP)咨詢服務項目理解
(一)PPP模式 廣義PPP(Public-Private-Partnership)也稱3P模式,即公私合作模式,是公共基礎設施一種項目融資模式。在該模式下,鼓勵私營企業、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,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。 按照這個廣義概念,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合作過程中,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, 從而實現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。 與BOT相比,狹義PPP的主要特點是,政府對項目中后期建設管理運營過程參與更深,企業對項目前期科研、立項等階段參與更深。政府和企業都是全程參與,雙方合作的時間更長,信息也更對稱。
(二)PPP模式三大特征1、伙伴關系 PPP具有三大特征,第一是伙伴關系,這是PPP最為首要的問題。政府購買商品和服務、給予授權、征收稅費和收取罰款,這些事務的處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關系的真實存在和延續。形成伙伴關系,首先雙方的項目目標首先要一致。但這還不夠,為了能夠保持這種伙伴關系的長久與發展,還需要伙伴之間相互為對方考慮問題,具 備另外兩個顯著特征: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。
2、利益共享 需明確的是,PPP中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并不是簡單分享利潤,還需要控制私營部門可能的高額利潤,即不允許私營部門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形成超額利潤。其主要原因是,任何PPP項目都是帶有公益性的項目,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。如果雙方想從中分享利潤,其實是很容易的一件事,只要允許提高價格,就可以使利潤大幅度提高。不過,這樣做必然會引起社會公眾的不滿,甚至還可能會引起社會混亂。既然形式上不能與私營部門分享利潤,那么,如何與私營部門實際地共享利益呢?在此,利益共享除了指共享PPP的社會成果,還包括使作為參與者的私人部門、民營企業或機構取得相對平和、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。利益共享顯然是伙伴關系的基礎之一,如果沒有利益共享,也不會有可持續的PPP類型的伙伴關系。
3、風險共擔 伙伴關系作為與市場經濟規則兼容的PPP機制,利益與風險也有對應性,風險分擔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關系的另一個基礎。如果沒有風險分擔,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續的伙伴關系。無論是市場經濟還是計劃經濟、無論是私人部門還是公共部門、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,沒有誰會喜歡風險。即使最具冒險精神的冒險家,其實也不會喜歡風險,而是會為了利益千方百計地避免風險。